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林草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宁夏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名,具体范围、条件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身体条件;
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现役军人;
10.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报名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大于等于15:1时,采取笔试+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招聘;报名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15:1时,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招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8:30至6月25 日(星期二)18:00前,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等材料电子版(PDF)发送至邮箱:729139184@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回复或打电话或发送短信等方式向应聘者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报名时,在诚信承诺栏中签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考生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笔试
(一)报名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大于等于15:1时。
1.由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林草行业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宁夏林业和草原局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成绩出现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若面试岗位达不到3:1比例,按照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通过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公布。
(二)报名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15:1时。
不组织开展笔试,应聘者按照报名实有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表》(附件3)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未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名单在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面试
此次面试由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试讲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总分100分,考生结合所学专业课程内容进行授课,要求有板书;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总分100分,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试总成绩
(一)采取笔试+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招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招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采取笔试+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招聘的,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仅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招聘的,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专业测试方式组织加试。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宁夏林业和草原局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1.考察由宁夏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宁夏林业和草原局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宁夏林业和草原局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在其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三)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少于8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考试、资格审核、体检录用等公示公告或重要通知,将及时在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官网上发布,请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本次招聘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应聘者在办理自主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0951-6836682(宁夏林业和草原局)
监督投诉电话: 0951-5033964(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