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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夏文化馆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27 12:06:00

宁夏文化馆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宁夏文化馆现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坚持岗位需求与德才素质相适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
 
(一)群文专干1名
 
(二)主持人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区符合条件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且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群文专干岗位要求:
 
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专业要求:含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等专业;
 
政治面貌:不限;
 
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及以上职称;
 
业务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音乐素养,有开展文化服务、指导文艺建设、艺术教育普及、策划组织群众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经验。
 
2.主持人岗位要求:
 
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专业要求: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政治面貌:不限;
 
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及以上职称;
 
业务能力方面要求:具备稳健、大方得体的台风,有一定临场应变和即兴发挥能力,有主持及策划群文活动、演出赛事、文旅推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经验。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历年年度考核在基本合格及以下;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解除的;
 
3.尚在新招聘事业单位试用期的;
 
4.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的;
 
6.正在接受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制定选调方案
 
宁夏文化馆负责制定选调方案,报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选调信息
 
本次选调相关信息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和宁夏文化馆官网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nxwhg2008@163.com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
 
④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岗情况、同意选调证明;
 
⑤符合选调条件的个人承诺书。
 
2.资格审查
 
宁夏文化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2:1的,将取消或缩减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确定选调人员
 
宁夏文化馆集体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审批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宁夏文化馆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宁夏文化馆及调出单位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纪律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选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理。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支部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