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规定,现就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
(三)品学兼优,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二、招聘计划及范围
(一)招聘计划
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已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且笔试成绩不低于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110分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高校、资格条件,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7.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因成绩不合格延长学制毕业的;
8.现役军人;
9.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招聘的特岗教师,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2.在2024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环节放弃的;考察不合格的;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程序尚未结束的;已确定为聘用人员的,或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放弃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9日(星期五)9:00至8月13日(星期二)18:00,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请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成绩截图及岗位要求专业和资格条件证书等扫描件,学信网在线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和《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等材料压缩成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的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sj2012351@163.com。
(三)报名审核及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石嘴山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一般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审核是否通过。应聘者通过报名审核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报名结果确认后,按照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拟参加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具体名单将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考试
1.笔试。考生笔试成绩为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含加分)。
2.面试在市纪委监委监督下,由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石嘴山市教育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3.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经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
4.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班级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5.面试前一周,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6.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7.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经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加试。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排名,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和成绩合格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6.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石嘴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赴应聘者学校、工作单位、居住地等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1.应聘者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审核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由应聘者承担责任。
(七)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52-3963610(市教育局)
0952-2012351(市人社局)
举报电话:0952-201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