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宁夏 > 银川市

报名入口

2024年宁夏银川市自主招录专职消防员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14:33:52
  2024年银川市自主招录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银川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扎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自主招录专职消防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为消防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消防通讯员,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抢险救援、车辆驾驶、接警调度、办公文秘等工作,共招收专职消防员100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社会抢险救灾等工作;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4.男性,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户籍或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市(县、区)公安机关制发的居住证,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3月12日至2006年3月12日)。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1998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人才如:持有B2型(及以上)驾驶证或具有体育运动、车辆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临床医学、应急救援技术、文艺类、摄影摄像、视频编辑、新闻媒介策划编辑、美术设计、新媒体运营、办公文秘、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专业具备大学本科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特种岗位可放宽至28周岁(1996年3月12日);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7.身体和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国家法律、法规及消防救援队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等不良行为受到处罚的,受过刑事、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7.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8.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9.从事专职消防员、警务辅助等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3月29日。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报名表、政治考核表(附件3、4),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粘贴近期一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将报名表、政治考核表发送至邮箱878821051@qq.com。咨询电话:18995029176。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近亲属)真实信息不符或隐瞒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录有关现场复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环节的通知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银川消防。
 
  (二)现场复核
 
  招录对象根据初审结果,按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鉴定证书、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6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通过复核的,须认真阅读《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并在《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需如实提交报名、政审纸质资料,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复核不予通过。
 
  (三)体能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折返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测评次数均为1次)。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的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特殊岗位考评
 
  驾驶员加试现场实操科目。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操成绩占体能成绩60%,体能测试总成绩=实操成绩60%+体能成绩40%。驾驶员岗位录取名额不超过招录总人数的20%。其他特种岗位考核科目参照普通考生考核科目进行。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消防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等,主要考察报考者的逻辑判断能力、数学运算能力、语言理解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分值为100分。阅卷结束后,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笔试加分:烈士的配偶及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消防员、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加10分;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的考生加10分。同一考生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六)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和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取消招录资格。
 
  (七)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录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当天在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微信公众号:银川消防)。
 
  (八)体格检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进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结合消防救援工作职业特点,招录对象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椎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不予招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政治审查
 
  按照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入围人员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核查。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十)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微信公众号:银川消防)。公示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被录用人员与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劳动关系(随政策变化改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
 
  (十一)入职前培训
 
  拟录用人员开展3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岗前集中培训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培训期间的个人生活用品及被装由个人自行准备(正式入职后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自接到录用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专职消防员工资按照相关标准核定,依据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和岗位等级进行浮动,同时为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解聘意见,经合同签订方审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使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和《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专职消防员进行管理。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应急救援工作,履行消防救援站消防员工作职责,按照“两严两准”要求进行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工作模式,每月轮休不低于6天,遇有国家重大节日、特殊执勤任务不能轮休的适时安排补休。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享受法定的带薪公休假和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1次,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集中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上岗,并在全市区范围内统一分配。
 
  (四)专职消防员在工作期间,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可根据各消防站执勤力量需求进行岗位调整。
 
  (五)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优先推荐入党,优先选拔担任副班长、班长、副站长等岗位。副站长、班长、副班长等岗位可享受岗位津贴。
 
  (六)年度工作或参与重大灭火救援任务表现突出的,可以享受立功、嘉奖表彰。
 
  (七)依法参加工会,享受相关待遇、维护合法权益。
 
  七、其它事项
 
  (一)对报考者在公开招录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应聘者报名时正确填报报名表、政治考核表发送完整word文件并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文件,不接受小程序、app链接、照片等形式报名。应聘者应正确填报个人信息严禁重复报名,重复报名且未撤销无效邮件的,造成信息无效、无法正常参加招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网课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录期内有效。
 
  (五)在招录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面试、政审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本次招录工作由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最终解释。
 
 
 
 
 
  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