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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贺兰县2022年社区工作者选聘4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6 16:05:39

贺兰县2022年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夯实基层服务基础,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根据贺兰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决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

一、岗位及职数

贺兰县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44名,在富兴街街道范围内分配使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相关业务知识;

3.有贺兰县户籍或在贺兰县辖区居住,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社区工作者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可放宽至40岁);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服从组织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曾报考过贺兰县社区工作者选聘,经录用无故放弃者或被贺兰县录用为社区工作者,无故辞职者;

8.贺兰县在职社区工作者;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社区工作者待遇按贺兰县现行社区工作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贺兰县民政局委托宁夏六盘善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hl.gov.cn/)公告。

(二)线上报名。本次选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于2022年9月19日8时至2022年9月21日18时将以下资料发至邮箱2647164594@qq.com,邮件以“贺兰县社区工作者报名+姓名”形式进行命名,带*序号所述为必需材料,无*序号所述为加分材料。

1.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或贺兰县辖区内居住证明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截图;

4.报名表及履历量化表(公告附件1、2下载)

5.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照片;

6.中共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证明照片;

7.从事过社区“两委”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工作单位正式文件证明照片;

8.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烈士的配偶、子女;现役军人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复转军人,提供相关证实材料照片;

9.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照片。

(三)资格审核。统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者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上述纸质资料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备注姓名)至贺兰县民政局206室(联系人:李女士  15769576874;卜女士  17695087829)进行审核。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进行告知。

(三)资历量化。资历量化分值最高为10分,报考人员需现场签字确认(详见附表3)。

(四)笔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基本能力和基本素养。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总分100分。按照选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由笔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基本能力和基本素养。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六)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110分。综合得分=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按招考总成绩名次1:1的比例确定选聘用人员。

(七)资格复审。对确定拟选聘人员,由贺兰县民政局牵头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八)体检。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拟选聘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贺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hl.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拟录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选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官方发布通告为准。

(三)报考人员对选聘通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贺兰县民政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此次选聘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以公开招考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凡涉及本次选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通告未尽事宜,由贺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选聘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按照防疫部门要求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考试当天,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与他人保持2米间距,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监督电话:0951-8062201(贺兰县民政局)

贺兰县民政局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1.贺兰县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报名表.docx

2.贺兰县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资历量化审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