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满足群众不动产登记需求,加快不动产便民、利民窗口建设,建立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聘用制不动产登记工作队伍,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3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永宁县常住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活跃,上进心强。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无任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待人接物热情大方。
(四)熟悉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窗口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者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邮箱ynlyj452@126.com。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其他专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大小,原件核实后退回)、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需3个月,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两张、个人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同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凡不具备应聘条件或具有不予应聘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考察占10%。
1.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侧重于应试者的表达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个人气质形象等。
3.综合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入围者综合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能招聘,空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聘用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由永宁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薪酬;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者在参加招录期间,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请应聘者持续关注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相关工作要求。
3.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录期内有效。
4.本次招聘工作由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8011452、13709575390、13519516688
地址: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永宁县杨和镇杨和街255号)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1: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