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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灵武市禁毒社工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0 10:59:48

灵武市禁毒社工招聘公告

 

因灵武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禁毒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及奉献意识,有计算机基础;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左右矫正视力5.0以上;

5.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不得有纹身、不得有U型腿;

6.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院校毕业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公文写作和计算机专业有特长的优先录用;从事过公安辅警、禁毒社工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具有灵武市户籍,年龄≤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性别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受理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灵武市西平东街东苑小区北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

4.报名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照片5张(蓝底),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咨询电话:

灵武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951-4771121;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951-4679486。

(二)笔试

1.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内容:总分100分。

3.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等。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存有异议者可向纪检人员反映。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录人数按照1:2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通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存有异议者可向纪检人员反映。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构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

(六)公示及聘用

将体检与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期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后派遣上岗。

试用期为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劳务派遣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即时解聘,取消本次录用,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灵武市禁毒社工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五险),自试用期起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检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灵武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51-4771011)。招聘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要承诺最近7天未到过疫情风险地区,按要求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我的宁夏防疫健康码”,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