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和县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建设我县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切实推动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现决定对乡(镇)、社区、残联机关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凡年龄18-45岁,2022年1月1日之前具有民和县籍户口的人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我省普通高校和省外普通高校我省生源返青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残疾人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从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人员年龄条件放宽至50周岁)。
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自愿到乡村开展服务,且自觉服从管理。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招聘名额
1、补招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13人。
2、开发残联机关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人员16名。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月25日—3月3日在民和县人民政府网和民和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登记。报名地点县残联二楼,联系电话8581773,报名时间为2天(时间:3月4日至3月5日,报名截止时间3月5日下午6点,节假日正常上班),并对资格进行初审,将结果在辖区内公示。
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第二代残疾人证、加分规定相关证明、小二寸免冠相片3张等,对提供的证件进行现场确认。
3.资格审查。由残联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办法。本次招聘由笔试、面试及加分三项成绩按比例换算出总成绩。笔试成绩及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待定。笔试内容:残疾人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鉴于残疾人工作的特殊性,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全面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工作岗位按就近就便和本人意愿选聘上岗(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录用办法。统一招聘,统一安排岗位。
6.加分规定。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加2分;退伍军人加2分;从事县乡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须年满1年以上,加5分;受过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和县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和1分,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7.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加分×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先取加分高者,再取笔试成绩高者,若加分和笔试成绩相同,可以同时参加体检,并可同时录用。
8.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残联在民和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四、聘用期限
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省级统一组织开发的特定公益性岗位,岗位不受年限限制,可视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协议每年一签,任期直至退休自行终止。
五、管理、补充及报酬发放办法
1.管理:聘用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分别由乡镇、社区、残联管理,签订《就业援助协议》并纳入绩效考核,由县残联进行业务指导并做好培训等上岗前的各项工作。
2.补充:录用后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出现空缺,按本次考试未招聘人员的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申请,经人社局、残联审核,从审核时年龄未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提出补充建议人选,报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补充使用。
3.报酬:聘用的残疾人专委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和残联视全县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总体情况调剂调配,工资待遇按《关于开发乡级组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17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8〕528号)文件落实。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