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赴省内外高等院校自主招聘编制内应届毕业生公告
海东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医院占地面积3.2万㎡,建筑面积2.5万㎡,编制床位300张。科室设置齐全,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骨科、肿瘤科、疼痛科、心理(精神)科等临床和医技科室共35个科室。医院现有职工300余人。设备拥有美国GE1.5T核磁共振仪、西门子64排心脏螺旋CT、DR X射线机、西门子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口彩超、进口电子胃肠镜、胆道镜和支气管镜、进口腹腔镜、膀胱镜及前列腺电切手术设备、蔡司手术显微镜、高压氧舱等一批大中型医疗设备和先进的层流手术室等。目前肿瘤科、心理(精神)科为全市独有科室,诊疗能力领先;普外科、骨科为市级特色专科;肝胆外科、消化内镜科、腹腔镜手术、骨科、疼痛科、内科诊疗能力位于海东市前列。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已确定投资3.3亿元实施医院提档升级工程,预计2020年完成,届时医院床位将增至500张,达到三级医院标准。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东市人民医院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公开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14名(其中:临床医师9名、麻醉医师1名、影像医师1名、中医医师2名、中西医结合医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集中在四川南充市、甘肃兰州市和青海西宁市等三个城市相关院校设立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签订三方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集中在招聘地区相关高校的校园网以及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青海省海东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在海东市人社局、海东市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德问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四川川北医学院、甘肃西北民族大学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青海大学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9日至5月13日18:00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14:30至17:30
现场报名地点:青海大学医学院(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16号)
网上报名投递邮箱:H.DYYYWK.COOL@163.COM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测评
资格审查按照发布的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考核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择优进行初选,初选通过人员由招聘小组办公室在招聘群内通知参加考核测评,考核测评合格后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应聘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由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的考核测评,由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主要考核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采取现场面试交流、专家评价、学术成果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本科学历的主要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考生完成答辩后,由考核专家组根据其考核情况进行评分。党员、学生干部优先聘用。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安排到其它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
考察工作由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在校期间表现、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经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学生,由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按规定程序提交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海东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
2.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海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参加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9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单位聘用后三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医院将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核测评总成绩有并列的,进行加试测评。
(五)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监督检查: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八)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最后发布的信息为准。
监督电话: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12947
海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72-8613919
咨询电话: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12947
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0972-8613392 联系人: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