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导诊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海西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西政办函〔2022〕52号)等政策规定,海西州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2、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党的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具备与所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学历,修完获取学历、学位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业考试全部合格,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9时-8月26日18时, 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验证报告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报名地点为海西州人民医院人事科(海西州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二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并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条件咨询解释工作。
1.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护理、护理学或助产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或有护士执业证者优先考虑。
考生在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招聘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内容,如医学人文、护理学相关知识、改善医疗服务等相关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总成绩核算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招聘条件中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8月27日9:00-10:30时进行;
面试时间:8月27日下午15:00-18:00时进行;
笔试地点:海西州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四楼学术厅;
面试地点:海西州人民医院远程会诊中心(体检中心四楼);
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医院人事科通知为准。
(四)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取消拟聘资格。
若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高低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并经我院审核的拟聘人员,在“海西州人民医院公众号”及院内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医院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报请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4、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我院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做好相关防疫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海西州人民医院公众号”及院内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三)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7-8219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