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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海西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9 11:33:23

  海西州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贫困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关于印发《海西州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在面向全州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为2020年9月30日前在海西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特岗全科医生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的。


  3.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培训,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人员)。三、招聘程序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等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局)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 19日—10月20日


  资格审查:10月21日—22日


  资格初审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州卫生健康委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核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后,10月24日,由州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行考核招聘。考核基本内容为临床基本技能和常见病诊治。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参加考核,考核采取“现场问答+实操”方式进行,现场问答、实操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现场答题占总分的40%,实操成绩占总分的60%,满分为100分(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海西州卫健委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州卫健委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卫生健康委会同州人社局指导设立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公立医院制定《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聘期4年。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海西州卫健委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办理。


  四、人员管理


  (一)考核管理。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执业注册管理。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由设岗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特岗全科医生按照企业职工现行标准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三)教育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定期对特岗全科医生进行培训。


  (四)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职称评审时的重要因素。


  (五)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在聘用期内或聘期满后,在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招聘方式,符合条件的可招聘到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经考核合格继续在村医岗位工作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聘用后,仍按乡村医生工资补助标准兑现待遇。


  咨询电话:


  州卫生健康委 0977-8226603


  附件:海西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报名表


  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