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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引进高校优秀应届生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1 16:02:54
  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补充公告
 
  根据《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和《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于2024年,为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核定编制数20名。主要业务范围:承担全省知识产权快速查询和预警分析工作;承担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承担全省知识产权评价服务工作;承担全省商标品牌建设、专利转移转化的服务工作;承担全省知识产权科普服务工作;承办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西宁代办处工作。
 
  二、引才计划
 
  补充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引才条件详见《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4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符合要求的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事项
 
  此次引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基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者填写《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校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共邮箱,现场报名地点为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楼3楼318室)。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
 
  (二)资格审查由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具体负责,并负责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其引才资格。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规定执行。
 
  联 系 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57386
 
  监督电话:0971-8272569
 
  报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
 
  邮箱:qhsbhzx@163.com
 
 
 
  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