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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海日报社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6 14:59:24
  青海日报社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2号)和《青海日报社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青海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已经确定,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范围进行。
 
  二、招聘方式、程序
 
  公开招聘公告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及青海日报门户网站(青海羚网http://www.qhlingwang.com/)进行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实际操作、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9时—4月13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2年4月6日9时—4月14日12时。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4月6日9时—4月14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网址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6日9:00--4月15日23:30分,请考生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尽快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查看个人缴费状态,确认显示“已交费”的考生为有效报名。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没有缴费或缴费没有成功的,其报名信息将作为无效信息处理。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网址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期间未持有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青海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青海日报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
 
  1.新闻采编、网络信息岗位考试方式由笔试、实际操作、面试组成,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生以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际操作环节。实际操作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进入实际操作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签字确认。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考察人员。
 
  2.财会岗位考试方式由笔试、面试组成,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生以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签字确认。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考察人员。
 
  3.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实际操作成绩高低确定。
 
  4.设定最低分数线。若招聘岗位与考生人数在笔试、实际操作、面试任何环节中比例为1:1的,考生须达到同类岗位笔试试卷或同组面试考生分数的平均分值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内容
 
  1.笔试
 
  新闻采编岗位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融媒体传播业务知识、写作等。
 
  网络信息岗位笔试内容为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等。
 
  财会岗位笔试内容为财会专业和会计实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
 
  新闻采编、网络信息岗位实际操作为相关业务技能操作。
 
  3.面试
 
  面试以业务知识、技能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于5月中旬,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在青海羚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由社人事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件、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羚网公布进入实际操作或面试的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实际操作或面试相关事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六、体检工作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随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青海日报社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组织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对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政审)工作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对曾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政审)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日报社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审定无异议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审核页面,未上传证明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4月6日以后出生;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1年4月6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4月6日。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的学历毕业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六)考生参加各个环节考核时,均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加相应考核。
 
  (七)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八)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规定递补,并只递补一次。
 
  (九)考试成绩及相关事宜均在青海日报社门户网站(青海羚网http://www.qhlingwang.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十一、公开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社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省人社厅进行巡视指导。
 
  监督电话:0971-8457390
 
  十二、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四)考生应当自觉执行青海省、西宁市政府防疫工作规定,服从青海日报社的防疫工作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遵守现场防疫守则。请考生随时关注我社门户网站,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1-8457677
 
  地址:青海日报社人事部(西宁市长江路5号)
 
 
 
 
  青海日报社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