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气象局公开选调中国大气本底基准观象台业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省局党组同意,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全省气象部门公开选调中国大气本底基准观象台业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岗位数
(一)岗位职责:承担中国气象局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中心青海基准分中心、青海省温室气体及碳中和重点实验室运行具体任务,承担瓦里关大气成分监测数据的应用分析、数据质控、监测评估、科学试验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产品的研发和监测公告的发布等工作。
(二)岗位数:拟选调温室气体监测评估中心业务人员3名。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青海气象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专业及学历要求:具有大气科学、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等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岁以下,有5年以上工龄。
(四)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结合的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青海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彩色扫描件)。
4.报名地址:腾万里/人事处/青海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气政通邮箱)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格条件,省局人事处组织中国大气本底基准观象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由省局人事处组织面试,面试的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省局人事处和中国大气本底基准观象台负责。
(五)调入
通过考察人员报请省局党组审定后,由省局人事处办理调动手续。
四、联系方式
气政通邮箱:腾万里/人事处/青海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
联系电话:0971-6151373、8017970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由青海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971-6135906
青海省气象局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