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3〕28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规定,按照《2023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青卫健〔2023〕73号),现将2023年青海省交通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此次招聘的岗位2个,具体岗位名称、人数及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考核测评(包括面试和主要工作业绩考核两项内容)、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12月8日。报名时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含电子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测评。
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的学历要求,采取面试、工作业绩考核等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
1.考核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9:00,考核地点:青海省交通医院(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5号)。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抵达考点入口处,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2.考核内容。按照面试和主要工作业绩考核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等;主要工作业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3.考核方式。面试采取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问答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占考核总分值的50%。业绩考核由医院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的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主要工作业绩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分值为100分,占考核总分值的50%。
4.面试和主要工作业绩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的人员。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5.应聘人员须于面试当天提交在专业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参与科研课题研究取得成果,获奖情况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材料中有虚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6.考核测评结束后,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交通医院官网及时公布考核测评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体检、考察(政审)严格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省交通医院网站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处理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医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进行巡视指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四、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应聘人员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招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
3.本方案由青海省交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相关规定执行。
青海省交通医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