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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青海玉树州事业单位招聘1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7 17:25:30

  2019下半年青海玉树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50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9时-26日18时 ,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欢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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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9月20日-26日)


  2019年下半年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玉树州人民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9年下半年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其中: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玉树州、本县。


  1.全国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受地域(户籍)限制,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需具有青海省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本省院校毕业生、本省生源、在青海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青海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3.玉树州范围招聘的岗位,需具有玉树州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玉树州生源、在玉树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玉树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玉树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4.面向本县(市)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县(市)户籍(落户截至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或在本县(市)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县(市)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5.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在我省和玉树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报考。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全部采取考试聘用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康巴语”口语测试、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每位考生只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必须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和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材料,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经查实,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至26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至28日12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至28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至28日24时。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玉树州政府网(www.yushuzhou.gov.cn)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考生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工作。


  (二)1.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2.符合加分条件的其他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报名通过后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2019年10月8日至11日到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加分登记。逾期未到现场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确认工作由州人社局与相关部门主动对接,以函件等方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康巴语”口语测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此次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需懂“康巴语”的岗位,考生在报名成功并缴费通过后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0月8日下午14:30,在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报考此次中小学教师需懂“康巴语”的岗位,考生在报名成功并缴费通过后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0月8日下午14:30,在玉树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报考中小学和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康巴语”测试不合格者可改报“玉树地区”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不成功和未参加测试的做退费处理。测试由5名考官组成,主要测试考生“康巴语”口语是否标准并与考官进行交流。


  五、笔试考试内容和时间


  1.笔试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别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文)、少数民族语言类(藏医学))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每门分值15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和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报考医疗卫生岗位及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计划表。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藏语文教师岗位、医疗卫生藏医学岗位、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藏医学岗位考生笔试时必须用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其他所有岗位考生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4.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5.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6.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中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中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中出现的不合格及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2.进入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七、面试方式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音乐、美术、体育以讲课和学科专项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数学、化学、物理和生物(含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数学和物理)以讲课(解题)方式进行;报考中小学教师其它岗位(含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语文)以讲课方式进行;报考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舞蹈教师岗位以讲课、专业素养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报考玉树州职业技术其它岗位以讲课和专业素养答辩方式进行。


  2.报考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此次招聘面试分值为100分。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玉树州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岗位要求进行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体检费按医院规定收取,自行体检者无效。


  考察(政审)时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九、公示聘用


  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康巴语口语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玉树州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则从达到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州人社局和州委编办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严格实行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


  (5)年龄条件: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临聘教师和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机构医务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的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5)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


  (6)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加分条件。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3.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积不超过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4.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后,不再享受加分政策。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无须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确认,考生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表。6.若在加分公示、现场资格审查等环节发现提供虚假加分信息、核实加分不符合要求的或有举报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转换成图片,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审核人员反馈结果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证明的相关图片,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上述人员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材料必须为2019年9月28日前,未能上传或证明材料在9月28日之后开具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学历和专业的认定。1.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现场资格审查前,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学历认证,无法提供或完成认证的取消其资格。3.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须持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总成绩并列的。若遇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六)专业(学科)划分。招聘岗位的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1.其中“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和“小学全科”专业可报考小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2.“学前教育”专业和“教育学”专业,需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小学段岗位,且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七)职业资格准入条件。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应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高学段任教资格可报考低学段学科。(1)报考小学段的,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2)报考初中和高中学段的,考生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的岗位一致或相近。(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和“外语”的,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2.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参加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考试条件或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考试条件。3.报考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的考生,入职两年内需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及岗位所需资格证。


  (八)“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小学段的所有岗位。必须是2013年6月19日至今还在岗的,2013年6月19日之后的临聘教师不予认可。临聘教师身份由州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身份审核确认,确认不通过的不享受优惠政策。认定为临聘教师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及时到学校查证核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九)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我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前须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


  十二、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玉树州政府网(www.yushuzhou.gov.cn)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2.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的解释权为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主管部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976---8826922


  1.报考州直事业单位和“定向岗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0976---8831377


  2.报考中小学教师(含州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玉树州教育局人事科:0976---8826865


  3.报考医疗卫生岗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玉树州卫健委医政科:0976---8832150


  4.报考玉树市岗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玉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6---8831641


  5.报考囊谦县岗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囊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6---8872990


  6.报考杂多县岗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杂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6---8882922


  7.报考治多县岗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治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6---8891061


  8.报考曲麻莱县岗位招聘咨询电话:


  曲麻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6---8851061


  附件1.《2019年下半年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青海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同工同酬人员证明


  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附件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附件5.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