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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沾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沾化渔鼓戏剧团)招聘5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11 13:29:51
  2024年滨州市沾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沾化渔鼓戏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市沾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沾化渔鼓戏剧团)成立于2006年7月,是在原沾化县吕剧团的基础上挂牌成立的。2006年, 沾化渔鼓戏正式成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6月,被国务院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2012年11月,经中共沾化县委、县政府批准,将中国·沾化渔鼓戏剧团整建制转为沾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并加挂中国·沾化渔鼓戏剧团牌子,使渔鼓戏得到了全面保护和传承。
 
  自2006年《审衙役》一炮打响以来,沾化渔鼓戏先后有《墙角》《村里有个烂筐子》《老邪上任》等25部作品立上舞台,获评全国群众文艺领域政府最高奖“群星奖”、山东省文化创新奖、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等省级以上奖项60余个,取得连续八届登上全国小戏界最高展示平台——全国优秀小戏小品展演、累计6次荣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好成绩,以“一年一部精品,部部荣获大奖”的表现向全国展示了沾化渔鼓戏的生动魅力。实现从举步维艰到涅槃重生、从小县城走上国家大舞台的华丽蜕变,叫响“一部小戏走全国”特色品牌,奏响一个剧种与一个剧团互救共赢“命运交响曲”。先后获评全国“第五届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教育基地、山东省版权示范单位、山东省小戏小剧巡演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滨州市沾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沾化渔鼓戏剧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戏曲演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滨州市沾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沾化渔鼓戏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983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4月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房间(区行政大厦西邻,金海四路、银河四路交叉口)。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出具《滨州市沾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沾化渔鼓戏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并需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准考证。专业综合测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人数。
 
  五、考试
 
  考试采取戏曲演员专业综合测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等。测试内容如下:
 
  1.能够展示演员综合实力的戏曲片段表演(戏曲片段自选,时间不低于5分钟)。
 
  2.戏曲基本功展示(自选,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现场打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根据艺术表演类特殊岗位对招聘人员专业水准的要求和用人单位选拔艺术表演类人员的用人标准,统一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专业综合测试,并以重新专业综合测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如本岗位所有考生考试成绩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核减该岗位此次招聘计划。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滨州市沾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到通知书》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滨州市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969982899、0543—7811520
 
  监督电话: 0543—7810556
 
  附件:
 
 
 
  滨州市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