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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滨州滨城区融媒体中心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9 09:29:28
  2024年滨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滨城区融媒体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就2024年滨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新闻事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及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要求等见《2024年滨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2日16:00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4年滨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有关材料。①《报名表》。应聘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JPG格式)上传,未按时间上传《报名表》的,招聘单位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盖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盖章的《报名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报名表》需由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盖章。)②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版,JPG格式)。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JPG格式)。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及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JPG格式)或电子版认证书。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应聘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由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应聘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根据岗位类别和特点,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共两轮,第一轮面试内容为演播室试镜、指定材料播读;第二轮面试内容为自备材料播读、指定话题主持。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第一轮面试成绩为进入第二轮面试范围的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即为最终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笔试资格。面试结束后,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播音主持及文字编辑等相关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否则视为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通过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8330105
 
  监督电话:0543-8330129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