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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选聘硕博士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7 09:29:03

2022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加快“智汇邹平”建设,根据邹平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2022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80号)等文件精神,经邹平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一)选聘数量

计划选聘23人。选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

选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2.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应聘使用的学历、学位应有对应关系。具备岗位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5.应于2022年9月13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2年9月13日。

已在滨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滨州市以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不得应聘;滨州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应聘的,需经其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工作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需经过招录主管组织人事机关同意并盖章;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和聘用后形成新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需求表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是指面向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或毕业后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应聘“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9月16日12:00

查询时间:2022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6:00

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或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9月16日12:00后,不再受理改报其他岗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等事宜。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2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报名表》由现工作单位盖章,未就业的可不盖章。《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有关材料。①上传《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扫描和本人签字版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上传。报名人员未于2022年9月16日12:00前上传《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的,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④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彩色扫描件;⑤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材料上传成功,点击提交审核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应聘人员要及时查看审核信息。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6:00

审核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通过“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予以公告,请注意随时关注。

(三)面试评议

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初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评议复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具体时间、方式等另行公告。

面试评议结束后,在达到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或现场座谈等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考察过程中,对选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选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报名表》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试评议成绩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评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最低服务年限

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精神,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确定为3年(含试用期)。

四、工作纪律

对于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一)有关选聘事项信息将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选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该网站公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及时关注邹平人才网公告信息。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4269102,426220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2022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岗位需求表.xlsx

中共邹平市委组织部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