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汇聚八方贤才来滨创业、施展才华、实现梦想,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数量
1.滨州市惠众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2.山东惠达瑞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3.滨州润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方面。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2.工作能力方面。有较强的战略决策、推动执行、经营管理、沟通协调、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坚持依法经营,市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强。
3.专业知识方面。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职业素养方面。诚信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职业信誉和作风形象良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
1.总经理人选: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正式党员,大学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现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或副科级职务(含三、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2)现任大中型企业正职;(3)现任大中型企业副职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4)其他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副总经理人选: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15日以后出生),大学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现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含三、四级主任科员),或科员级3年以上;(2)现任大中型企业副职及以上职务;(3)现任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4)其他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任职时间截至2023年2月28日。除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之外,还需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有因违纪违规等被开除、辞退或解聘记录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和出资的;
13.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1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1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1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17.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的情形。
三、选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提供材料:(1)报名登记表(登陆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incheng.gov.cn下载)电子版以及报名登记表签名扫描件;(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3)毕业证扫描件;(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6)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bcgyqyxpb@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职位+姓名+手机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17:30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实行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聘任资格。
3.笔试面试。采取适当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笔试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笔试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4.深入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提出差额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5.体检。根据深入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6.研究任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会议研究,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四、聘任及待遇
1.聘任管理。聘任人员需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聘任后,根据聘任人员身份及管理权限,作为区委管理干部或契约化管理人员。聘任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三年为一个任期,按年度及任期进行考核。
2.目标管理。选聘人员需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完成目标任务的留任,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调整或解聘。
3.薪酬待遇。区委管理的干部,薪酬按照《滨城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执行;实行契约化管理的人员,合同约定薪酬,由企业董事会根据聘任人员能力水平、经营业绩和企业发展目标,参考同行业市场化薪酬待遇提出薪酬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
本公告由中共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滨州市滨城区财政局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0543—3336233
附件:
1、《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企业情况及岗位要求表》.xls
2、《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公开选聘
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