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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无棣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管理)187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30 09:30:30

2023年无棣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无棣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它条件。

无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其户籍须在2023年6月12日之前完成落户。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6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0号)文件规定,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023年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人员可以凭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报名,但是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要求等见《2023年无棣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2023年无棣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7:3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7:3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审核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在相应栏中注明。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应聘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2023年6月14日17:3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笔试、面试、考察、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2日11:00—6月16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免除笔试报名费。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3年6月16日15:30前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交通大厦412室)现场办理免费确认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Y10岗位达不到报名比例,其计划调整到Y09岗位使用。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内容:高中、小学教师岗位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内容为专科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考生于笔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无棣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报名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考生必须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根据学科、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面试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不超1:5的比例依次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见报名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等具体事宜见网上公告。

七、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办幼儿园招聘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管理办法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同时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受聘人员在本县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0543-833383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543-8333838

附件:

1.2023年无棣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2023年无棣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岗位汇总表.xls

3.2023年无棣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应聘须知.doc

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