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4年1月。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1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4年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考生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1月2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初审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5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24年3月5日9:00—3月10日9:30登陆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上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网上缴费系统关闭服务后将无法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4年1月22日17: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ycsrsjgbk@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并于1月22日17:00前拨打电话0534-7365928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减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话通知形式反馈本人,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禹城市人社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毕业后需提交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面试前5天的17时(截止时间以公告要求为准),仍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分卫生、教育(幼儿教师岗位,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技工学校教师岗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1)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和影像学等医学知识和综合写作。
(2)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和幼儿教师专业知识。
(3)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技工学校教师岗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和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其中,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和技工学校护理专业、机电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教师教学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参加笔试人员参加实操。根据笔试成绩和实操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成绩之和,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操由禹城市职教中心组织,实操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由市教育 、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形式。职业中专教师岗位和技工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卫生类采取通用能力与专业素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类幼儿园教师053(A岗位)采取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包括幼儿教育规程中的舞蹈、键盘(电子琴或钢琴)、声乐、绘画、试讲;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类幼儿园教师054、055(B、C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3、面试费每人70元。
四、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和技工学校护理专业、机电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教师教学岗位按笔试成绩、实操成绩、面试成绩各占30%、40%、3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重分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六)高分先选。应聘合并类岗位的人员,通过考察、体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暂缓体检的女性参加高分先选。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以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
六、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禹城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4-7365928
附件: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