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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9-06 11:20:43
  2024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9月10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使用邮箱报名,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0534-2231920),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9月14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0日10:00—9月14日18:00
 
  报名邮箱:wgxrsk1920@163.com
 
  应聘人员报名材料:
 
  应聘需提交以下扫描件:(1)《2024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2024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3)二代身份证;(4)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相应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5)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留学人员,其应聘时,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7)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9)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名材料需要以压缩包形式(邮件一律采用“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姓名”方式命名,例如“001—德州市京剧团—张三”,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
 
  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以回复邮件的形式告之,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报名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自行查询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可拨打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名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我局介绍有关情况,我局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邮箱反馈的审核信息,如有信息退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线上资格审核时间结束尚未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可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应达到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专业技能考试程序及内容
 
  为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专业技能考试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按岗位分别为:
 
  1、德州市京剧团(D类岗位):
 
  001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京剧老旦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个考生考试时间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基本功40分;(3)京剧老旦表演40分。
 
  002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京剧打击乐(司鼓)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人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1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专业表演:京剧曲牌演奏1首20分,京剧唱腔演奏2首50分(每首25分);(3)特长展示20分。考生须自备器乐表演道具。
 
  003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京剧小生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人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基本功40分;(3)京剧小生表演40分。
 
  2、德州市杂技团(D类岗位):
 
  004岗位(招聘人数3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杂技、魔术、马戏、滑稽表演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人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基本功40分;(3)杂技、魔术、马戏、滑稽表演40分。
 
  考试分数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三)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示。根据考生成绩和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布,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关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
 
  招聘咨询电话:0534-2231920
 
  监督电话:0534-2687084
 
  附件:
 
 
 
 
  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