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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德州夏津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1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9-09 09:39:27
  2024年夏津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编制空缺和人才急需情况,2024年夏津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9月11日前取得,其中相关证书(招聘岗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已在夏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9月。
 
  二、招聘岗位
 
  夏津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夏津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jin.gov.cn/n31121408/n31122705/index.html)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9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9月11日11:00—9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9月18日16:00)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9月11日11:00—9月19日16:00。
 
  网上报名后,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核信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信息的,视为报名未通过。如有信息退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报名截止系统关闭尚未提交修改后信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11日11:00—9月2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9月25日9:00—9月2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1:2确定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中医、药学、检验、护理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考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查询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查询打印笔试成绩,后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夏津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夏津县妇幼保健院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
 
  本次面试工作在主管部门的监管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考察
 
  夏津县妇幼保健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院工作制度,服从医院安排。
 
  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报考岗位代码为02且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聘用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考取,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夏津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534-3260023
 
  监督电话:0534-787312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4-263612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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