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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德州齐河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2 11:08:12

2022年齐河县公开招聘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中共齐河县委办公室 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河县新时代乡村(社区)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齐河县新时代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齐办发〔2021〕1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齐河县户籍,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以身份证年龄为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一)城镇大龄登记失业人员(女性45-49周岁、男性55-59周岁)。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并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和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需填写附件3)

(三)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残疾人。

(四)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群众:如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等。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1日-7月27日

(二)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将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含全部户口页)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文件名统一设定为姓名+所报单位)

报名期间(周末、节假日除外),如本人无法通过网络报名的,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持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三)初审:报名截止后,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工商登记信息、就业失业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安置对象、是否符合安置岗位条件,确定拟招用人员报送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

(四)复审: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用人单位报送的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联审,确定用人名单,反馈至各用人单位。

(五)对符合要求人员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经公示无异议,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四、薪酬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按月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补。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安置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三)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监督电话:0534-5650335

附件1:齐河县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表.xls

附件2:公益性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信息采集表.doc

齐河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