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相应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5日以后出生);面向具有5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经历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具有5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经历人员”是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满五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
2. 2022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对于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不能如期取得有关证书资料的,经个人向报名单位申请,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学历证书、相应的学位证书、认证材料可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所需证书、认证材料取得前暂缓聘用。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2年7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dzpingyuanws/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15日11:00-8月2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8月15日11:00-8月20日16:00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8月15日11:00—8月21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2022年平原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故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并于8月25日上午9:00—8月28日上午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通过后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534-2165893),按要求发送指定材料到pywjjzgk@dz.shandong.cn审核。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笔试、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分卫生类和综合类。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平原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2022年平原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考生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在职人员还应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4.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的要求的还需提供,提交相应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5.招聘岗位对年度考核有明确要求的,提交相应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 报考岗位如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 面试形式。卫生类采用卫生专业知识面试方式,综合类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划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五、总成绩汇总公示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部门-平原县卫生健康局公告公示栏)公布。
各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其中报考合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岗位排名(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包含的具体招聘单位)依次选岗。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平原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部门-平原县卫生健康局公告公示栏)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2165893
监督电话:0534-4256611
邮 箱:pywjjzgk@dz.shandong.cn
附件:
平原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