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公开招聘中小学老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促进乐陵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乐陵市中小学规划需求,乐陵市人才教育产业发展集团面向乐陵户籍持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人员进行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紧缺学科),具体岗位详见《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现将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往届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
(二)具有乐陵市户籍;
(三)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8月25日后出生);
(四)截止2022年8月24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人员;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9:00—8月26日16:00
报名地点:凤凰城幼儿园
青建凤凰城-南门 西行100米,阜欣小学东临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填报《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中小学教师招聘登记表》。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提交二代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岗位的确定及待遇
报名结束后,根据各学科报名人数适当调整岗位计划,对于超出报名人数的学科安排适当方式进行竞聘,按照岗位计划进行录用。录用人员与乐陵市人才教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就业合同,按照招聘计划进行统一安置。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与新入职教师同工同酬(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
四、其他说明
1.报名人员在整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34)603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