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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4 09:59:17

关于202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公告

 

根据《202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考生可登陆宁津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考信息栏(http://www.sdningjin.gov.cn),自行查询本人成绩。

经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2023年4月18日至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向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网上打印的《2023年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报考限户籍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等原件和复印件,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以及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3、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报考限户籍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等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4、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定向招聘人员须提供相应服务的证明材料。

6、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资格审查地点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排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宁津县阳光大街东首,咨询电话:0534-5421931)。

三、面试人员递补

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密切关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附件:202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