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事业编制教师5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公办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
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关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工作单位(含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6月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限临邑户籍岗位的考生,其落户时间须在2023年 6月1日之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含试用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报名网址:http://www.linyixian.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9:00— 6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日11:00—6月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inyixian.gov.cn/)获取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初审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6月3日16:00后,尚未报名的,不能再报名;2023年6月4日16:00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修改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日11:00—6月4日16:00
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需要补充信息的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完整地补充、提交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日11:00—6月5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并于2023年6月12日9:00-2023年6月17日9:3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6月4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lyxjyjrsg@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并于6月4日17:00前拨打电话0534-7918002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减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待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部门)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调整招聘计划的情况,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未改报的,予以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一并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资格复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按要求在面试前提交《临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已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报考限临邑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和本人页。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
(三)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招聘岗位分别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从前往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及岗位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成员至少2人,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意见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妊娠提出暂缓体检的考生,须参与选岗,待体检合格后再予以公示聘用,进入本单位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因考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选岗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1《临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再进行变更。选岗过程中因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选岗确定后,合并岗位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如未按规定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部分单位新进人员,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相关岗位已在附件1的招聘岗位栏中注明。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inyixi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本简章由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有特殊标注的除外。
咨询电话:0534-7918002 监督电话:0534-7803886
附件:
1.临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pdf
2.临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pdf
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代章)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