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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济南高新区选聘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5:57:56

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公开选聘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济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济南高新区建设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济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和计划
 
共选聘纪检监察工委机关主办10名,选聘的岗位条件要求见《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公开选聘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选聘范围
 
济南市(含区县)各级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在编在岗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
 
7.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4月6日16:00
 
报名邮箱:gxqjgw@jn.shandong.cn
 
应聘人员应填写《诚信承诺书》《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公开选聘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及时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名标题格式统一规范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
 
本次选聘设置1:3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选聘人数。核减选聘计划情况,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4月8日下午16:00
 
选聘单位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对初审结果通过的应聘人员,由选聘单位于2024年4月9日前反馈至应聘人员报名邮箱及报名手机号。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手机或邮箱方式查看接收初审通知消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笔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2.应聘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公开选聘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任职(聘任)文件;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围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协调、专业知识、举止仪表、个性特征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为保证选聘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计划选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体检考察
 
选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选聘单位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统筹考虑岗位需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按综合研判结果确定是否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选聘人员按照《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全员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全员岗位聘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满合格的,选聘单位综合考量选聘人员试用期间现实表现情况、档案职务职级、学历等情况进行岗位定级,履行聘任手续,本次选聘人员岗位定级原则上不高于八级主办。
 
五、其他
 
1.本次选聘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日期均截止到2024年3月。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选聘工作,有权在应聘人员公示聘用后进行人员岗位调整,并对选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选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选聘后发现应聘人员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我们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报名咨询电话:0531-88871737
 
报名监督电话:0531-88871538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