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讯:为全面推进人才强校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党校办学质量,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围绕重点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2年6月28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人。具体情况详见《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9:00—6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28日11:00—7月1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8日11:00—7月1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jndx.gov.cn)
2.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4.网上查询。报考人员须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22年6月30日16:00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2年6月3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5.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7月1日前到招聘单位(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777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因疫情等原因不能到现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请于2022年7月1日16:00前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7月1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考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完成”。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6.打印相关材料。缴费成功人员于开考前,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综合考察时使用)。
7.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相应核减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等调整情况,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项目: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报名网站公告。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
面试组织:面试当场评判、成绩当场宣布,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报考人员的面试得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四)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按照上述方法递补)。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网站公布。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双方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在此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招聘简章、取消或核减计划等相关信息及时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jndx.gov.cn)发布。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须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1-5869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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