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多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35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
学校现设26个学院,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学校每年本科招生专业80个左右,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38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304人,其中教授385人,副教授88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332人。现有全职院士5人,双聘院士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1人,泰山学者攀登专家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6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9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3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17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7个。
学校建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5个(其中,高峰学科1个、优势特色学科3个、高水平培育学科1个),省一流建设学科4个、省一流培育建设学科1个,省重点学科14个;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9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榜。建有包括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引智基地、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国家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研究平台59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2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济南大学网站(http://www.ujn.edu.cn)、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9:00-5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进入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登录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应聘报名,具体操作请进入人才招聘网站后查看应聘人员须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将相关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上,以图片格式上传);
(2)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上传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对本科阶段有要求的需上传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4)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附件2);
(5)对资格证书、等级证书有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书;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并能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24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关注系统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济南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面试,并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对本科阶段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对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7)对资格证书、等级证书有要求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心理测试
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及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心理测试时间及注意事项等相关通知,通过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
教师1、教师2岗位采取试讲、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技能测试占40%,答辩占20%。
教辅、管理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排名由前到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大学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67192
监督电话:0531-82767176
七、其他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济南大学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