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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济南市莱芜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267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10 09:31:55
  2023年济南市莱芜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莱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267人,分两类岗位:A类面向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招聘80人,B类公开招聘 187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街道需求人数详见《2023年济南市莱芜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群众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能力,善于沟通,群众意识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4.报考A类岗位不限户籍;报考B类岗位需具有莱芜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须在2023年8月16日以前取得);
 
  5.报考A类岗位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B类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23年8月16日以前取得);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7.莱芜区辖区内城市社区从事基层治理服务工作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8.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9.本次招聘设立加分因素:
 
  (1)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2分;对持有中级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
 
  (2)在莱芜区辖区内城市社区从事基层治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任职年限满1年,加1分;满2年,加2分;2年以上的加3分。
 
  以上各项笔试成绩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累计计算。上述加分条件(资格证书取得、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16日。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形式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8)莱芜区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A类岗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B岗位均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考试流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9:00--2023年8月18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6日11:00--2023年8月19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8月16日11:00--2023年8月19日17:00
 
  报名、查询、缴费网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
 
  特别提醒: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网上报名填报申请加分项时,本人如实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最高加分项,所申请加分项务必属实,现场审核成功后不可更改。
 
  5.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6.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至本街道的其他岗位,确保总招聘计划不变。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11:00至2023年8月19日17:00。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8月18日(9:00--11:30;14:00--17:00)到山东泰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区鲁中西大街57号)现场提交,进行审核,逾期未通过审核的不予采信。
 
  申请加分证明材料:
 
  (1)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需提交本人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莱芜区辖区内城市社区从事基层治理服务工作的人员需提交相关街道出具的基层治理服务工作证明(含工作年限)(附件2)。
 
  (四)网上查询、缴费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于2023年8月16日11:00至8月19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查询)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城乡低保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成功后,无需缴费,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8月19日9:00至11:30到山东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区鲁中西大街57号,电话:0531-76285678)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缴费减免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工专业基础知识及基层治理网格管理工作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在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请关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通知。
 
  3.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考试时间、笔试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为原始笔试成绩与笔试加分之和,其中笔试加分以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申请加分项计算。
 
  5.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类别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并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
 
  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至本街道的其他岗位,确保总招聘计划不变。
 
  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布。
 
  (六)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通过资格审查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录用后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或已聘用者与《2023年济南市莱芜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简章》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骗取笔试加分、提供虚假考察材料等情形的,即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环节的取消相应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在2023年8月16日以前取得);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1份;
 
  5.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各地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打印的个人权益单或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无缴费证明;
 
  6.《2023年济南市莱芜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1份;
 
  7.《2023年济南市莱芜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4)1份;
 
  8.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岗位匹配、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统一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若同一岗位因考生人数较多分在多个面试室进行面试的,则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面试成绩=考官评价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全部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
 
  (八)公布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最后名次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报名顺序(报名序号)先后确定。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布。
 
  (九)考察、体检、公示
 
  考察:考察工作由各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名次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报名顺序(报名序号)先后确定。
 
  体检:体检应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以上办法依次递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参加体检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延缓参加体检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公示: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以总成绩公示日为起始日),在总成绩公示后,一年内若有人员出缺,从相应类别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使用管理。本次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定岗社区网格,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街道管理使用。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须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人员待遇。录用人员定岗定级、薪酬标准执行《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中专职网格员岗位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济南市莱芜区委组织部、济南市莱芜区委政法委 、济南市莱芜区民政局负责全程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济南市莱芜区委组织部   0531-76114870
 
  济南市莱芜区委政法委   0531-76116757
 
  济南市莱芜区民政局     0531-76128606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由山东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全程组织。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毕业生不能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以对应的学历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发布。
 
  4.报考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山东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5.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
 
  咨询电话:0531-76285678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中共莱芜区委组织部
 
  中共莱芜区委政法委
 
  济南市莱芜区民政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