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法警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批准,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决定招聘聘用制法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法警2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司法警官警察类院校司法警务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后出生);优秀退伍军人,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
5.其他不宜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即日起可登录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百度引擎搜“章丘法院”)“法院公告”栏目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zqfyzgk@126.com,请注明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5日。
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法院公告”栏目及“章丘法院”微信公众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1000米跑〔30岁以下4'25",30(含)岁以上4'35"〕,(2)引体向上(不少于9个),(3)俯卧撑(1分钟内完成30个以上),(4)10米×4往返跑〔30岁以下13"1,30(含)岁以上13"4〕。
(三)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从达到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政审。
(五)试用期及派遣管理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2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
1.聘用制法警月平均工资32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根据个人工作年限、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实行工龄补贴、岗位补贴和绩效奖金制度,加班补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成绩有效期。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从参加面试人员中进行递补。
4.本简章由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5833717
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相关部门对考试聘用工作予以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0531—85833776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