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鄄城县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鄄城县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选调职位为鄄城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鄄城县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1)全县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包含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2)全县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含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3)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人员)试用期或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7)新录用到镇(街道)工作的公务员(事业人员),在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单位的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鄄城县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电话进行联系。
(二)现场报名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每天8:30--12:00、14:00--17:30。现场报名地点为: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室。
现场报名步骤如下:
1.选择报考职位并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下载《2024年鄄城县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的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打印并提供相关材料。报名人员打印填写好《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报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签字、党组(党委、党工委)盖章。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诚信报考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6)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3.现场资格审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和编制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再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工作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职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按照面试序号当场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综合考虑学历层次、年龄、正在从事工作相对应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考察工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年度考核情况、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原则上,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因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岗试用。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选调人员到任职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一般不晋升职务职级和岗位等级。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和岗位等级,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公告及职位表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2.本次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3.选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30-3616106(公务员职位);0530-2350609(事业职位)。
4.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530-2421548
附件:
鄄城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