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3日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2022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定陶区教体系统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5名(含定向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1年6月2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2022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6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该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2020年之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限2016年之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10.符合我区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1.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9:00-6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21日11:00-6月25日16:00
报名网站: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tao.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且能够清晰反映本人面部特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21日11:00-6月24日16:00
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1日11:00-6月25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的标志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6月25日16:00前及时与定陶区教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3626013)。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2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7月6日9:00—7月10日9:30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6月25日9:00至16:00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定陶区教体局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公开招聘管理机关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其中,报考高中日语和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其中,招聘岗位9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tao.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2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2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打印件。
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其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2年6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如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
2022年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8)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考生,提供菏泽市定陶区常住人口户口本(包括索引及本人户口页,2022年6月21日前落户)。
(9)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
(1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11)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定陶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2)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4)至(12)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2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3张(将照片装入信封,信封上备注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本人联系电话)。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进入面试人员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学科成立相应的面试小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还须进行技能展示。面试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内容为本学段本学科相应教材。
定向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拟聘用人员在本面试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应聘单位。
七、组织领导
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菏泽市定陶区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由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
八、严肃招考纪律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接受纪委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tao.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按照《2022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见附件4),报考人员填写《2022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5)。
4.咨询电话:0530-3626013
5.监督电话:0530-3626022,0530-2223693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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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