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公安工作需要,现委托山东商盾保安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50人,派遣至曹县公安局工作。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辅警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曹县本地户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3年9月30日至2004年9月29日期间出生),其中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35岁(1986年9月30日至2004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6.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体型端正,身体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辅警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网站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日8:30至2022年10月5日24:00
查询时间:2022年10月1日8:30至10月6日24:00
报名网站: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aoxian.gov.cn/)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日8:30至10月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银联在线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0月6日24:00前及时与山东商盾保安有限公司联系。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2年曹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
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40元收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系统报名时须与山东商盾保安有限公司联系。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无误,需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根据应聘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职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确认进入笔试的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收取面试考务费。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评
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辅警工作需要。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纵跳摸高。体能测评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应聘人员体能测评达标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考试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对应聘人员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以及一年内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造成辅警岗位空缺的,可从本次招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用工方式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山东商盾保安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曹县公安局统一使用。试用期2个月,每月实发2000元基础工资加500元以内绩效工资,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山东商盾保安有限公司。
辅警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根据实际岗位及工作量确定每月实发2500元基础工资加500元以内绩效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十二、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招聘环节,应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码、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aoxian.gov.cn/)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0—3579110;17653002110
曹县公安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