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郓城县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引进集聚更多急需人才,推动郓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郓城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附件3)全日制本科生(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名)。
3.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2023年QS榜单前200名国外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5.身心健康,原则上引进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6.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9.引进人员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10.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1.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由中共郓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整公布,并负责解释。
二、引进岗位、数量及待遇
引进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郓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个人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按照报考岗位条件,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做成一个PDF)发送至各单位报名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电话+报名单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最早发送指定邮箱时间为准),不得兼报。
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扫描后把①—⑥项做成一个PDF):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2023年郓城县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插入近期电子版照片)。
⑤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信》。
⑥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6月2日18:00截止。
2.资格审查
根据引进人才岗位要求和引进人员提交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与引进计划超过3:1的,将增加初试环节,按照初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1的比例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初试的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主要测评引进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最低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引进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引进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4.如部分引进岗位有空缺,对面试成绩超过70分的未进入考察范围考生,县委人才办按照人岗相适、专业相近、双向选择原则,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并进行考察、体检。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引进手续、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引进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引进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聘用。
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时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被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机关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
1.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其他未尽事宜以县委人才办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监督电话: 0530-5378179
附件:
3.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名单
6.诚信承诺书
中共郓城县委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