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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聘12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30 09:55:20
  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所属县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14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所属县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公路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3日。
 
  初审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4日。
 
  报名人员填写《菏泽市公路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hzglwrh@163.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电话”。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菏泽市公路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提交虚假信息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过程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电话通知或通过官方网站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4日和15日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菏泽市人民路318号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个人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菏泽市公路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提供);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⑤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现场发放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定陶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初级岗位2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将该招聘计划调整到初级岗位1。其它岗位如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该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60分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排序),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发放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答辩,主要对应试人员专业能力、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实行百分制,最终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2.面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具体事项见面试通知单。
 
  3.意向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意向人选,签订《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才意向书》。意向人选签订意向书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
 
  五、考察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和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违法犯罪记录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因人选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简章由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瑞环  王海红
 
  咨询电话:16653000263  16653000260(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16653000216  (工作时间)
 
 
 
  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