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应届生报考,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3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应聘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岗位。
二、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zscjgrsk@hz.shandong.cn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院校及专业+电话”,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7月13日18:00前。
应聘人员所填信息须如实、准确、完整,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530-5699917,联系人:赵老师。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考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
根据初审结果确定笔试人选名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人数5倍的,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及时在市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及后续工作均由市局网站适时公布,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
4.现场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供的相关信息应真实、有效,材料造假将取消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通过后,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环节。
现场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一份,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交身份证、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审查的人选视为自动放弃。因人选放弃资格审查导致人选比例低于逾期的,市局将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进入。
5.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6.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排序。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主要是对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对档案审核不合格、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档案关系、编制调整、人员调配、岗位聘用、工资福利等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0-5699917
监督电话:0530-5310387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