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兖州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研究决定招录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40人。本次招录岗位分A类、B类、C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招录社区党建工作岗10人,B类岗位招录社区治理工作岗15人,C类岗位招录社区服务工作岗15人。
二、招录范围、条件
(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新兖镇、龙桥街道、鼓楼街道和酒仙桥街道工作的在职网格员(含区直部门招聘的环保、应急等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含城镇公益岗、退役军人公益岗等),且从事该岗位工作的时间已满1年及以上;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专业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4、报考A类岗位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6、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7、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8、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9、有就业单位的,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10、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及条件限制选择报考A类岗位或B类岗位或C类岗位,且只能选择一个。
(二)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2、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被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录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招录的人员;
6、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访被定为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9:00—7月26日16:00
报名地点:兖州区零工市场2楼(建设东路36号,人民乐园对面)
联系电话:0537-3693333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2份(附件2);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1份;④近期免冠红底1寸照片4张;⑤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信(附件3);⑥A类岗位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附件4)。
报名注意事项:
①所有证件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②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③报考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对因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④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⑤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一)笔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报名后经初步审核通过者,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笔试费用80元。
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录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招录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人选,凭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面试费用70元。
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取得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综合成绩加1分;取得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综合成绩加2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综合成绩加3分。具有多个等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以最高等级为准,不累计加分。
对近3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考试综合成绩每个年度加0.5分。
综合成绩加分后形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加分成绩、考试总成绩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体检
考察阶段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招录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出现体检作弊、隐瞒疾病、扰乱体检等违规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与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并派遣到社区相应岗位工作,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内录用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所属镇街负责,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说明相关情况,并向区委社会工作部报备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落实,如遇政策文件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八、其他
1、此次招录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从兖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anzhou.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录不统一组织培训,不指定教材。
3、本次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兖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
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