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05日讯:根据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2年5月25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考察前出具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曲阜市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5月2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5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25日11:00—5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http://www.qufu.gov.cn/)”的“部门导航”→“市卫生健康局”,选择“通知公告”专栏,点击“2022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考生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5月2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25日11:00—5月28日16:00
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上传证件照不清晰的,退回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5月25日11:00—5月2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5月28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4893311@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4893417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岗位汇总表内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岗位核减(取消)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在网上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5月25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笔试时间及《2022年曲阜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护理、检验不同专业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按招聘计划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均参加且成绩有效,其考试总成绩方有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过程中,因弃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选岗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选择工作单位。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弃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在曲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六、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秉公办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1、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届时如有变动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公布。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http://www.qufu.gov.cn/)”的“部门导航”→“市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专栏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要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7—4893417
本简章由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卫生类)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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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
曲阜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