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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招聘核酸采样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1 23:22:46

  2022年04月11日讯: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50名核酸采样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济宁市户籍;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组织实施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形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11日17:00止。

  报名地点:兖州区就业劳务开发中心(兖州区富都宾馆东邻院内)。

  报名人员填写《济宁市兖州区招聘核酸采样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4月9日之前取得);

  2、本人身份证(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1寸同底版照片3张。

  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予报名,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报名、考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的,与区就业劳务开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2年),派遣到济宁市兖州区铁路医院核酸采样岗位工作,试用期1个月。被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应发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试用期满后,应发工资32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报名、考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戴好医用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3)和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无重点地区旅居史,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单位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3705370940

  点击下载>>>

  1:济宁市兖州区招聘核酸采样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诚信承诺书.doc

  3: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