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
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安排
(一)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2日,具体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详见下列表格:
(1)2022年8月1日上午9:00-11:30资格审查岗位:
(2)2022年8月1日下午2:30-5:00资格审查岗位:
(3)2022年8月2日上午9:00-11:30资格审查岗位:
(4)2022年8月2日下午2:30-5:00资格审查岗位:
(二)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邹城市第十一中学(邹城市西苇路999号,地图导航:邹城市第十一中学南门)
(三)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审查。
2、请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3、如放弃资格审查,请于2022年7月27日上午12点前将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zcrsjtpk@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521287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放弃声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按如下顺序分别进行排序):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4)《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证书取得时间应为2022年2月8日之前)。
(6)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经录取为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的,要现场签订公示前放弃本科生、研究生的承诺。
注:国有大型企业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需加盖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加盖所在县市区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7)报到证
注:无法提供报到证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报到证丢失,提供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②现在有正式就业单位,报到证已上交的,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③此前已就业现在解除劳动关系,报到证已上交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
(8)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9)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及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明;
(10)报考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1)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出具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
(12)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13)近期免冠1寸免冠标准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名称)。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携带必要文具。
三、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缴纳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中达到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4日上午12:00。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务必保持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更换的,请及时与邹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7-5212876)联系变更。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4、所有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和《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资格审查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4),除身份核验外,全程需佩戴医用口罩,主动出示行程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济宁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详见济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ing.gov.cn/index.html)专题专栏“疫情政策防控措施”。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近期尽量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动等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5212876
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