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新兖镇2022年度再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在年度开发计划基础上,2022年再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44个,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见《新兖镇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至65周岁)等群体,以上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可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户籍在本村并长期在本村居住。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24日—26日
(2)报名地点:村居为民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乡村岗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到所在村委会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以及抚养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相关证明。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民主评议:村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最终确定相关人员。
(5)审核公示: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镇负责对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
(6)审批反馈: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镇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兖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新兖镇人社所负责解释。
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7-3413156
新兖镇人社所:0537-3653079
监督电话:0537-365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