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2〕108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160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区乡村振兴局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区民政局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低保对象因参加城乡公益性岗位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延长低保待遇 3—6个月。
农村残疾人,是指区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五)招聘岗位:7个镇街共计1600个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10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二)报名地点:任城区各村(社区)。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社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济宁市任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贴照片、本人签字、村(社区)盖章签字)、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
(四)民主评议: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五)审核公示。村(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镇(街道)负责对村(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包括资格复核、人员面审等。
(六)审批反馈。11月10日前,各镇(街道)将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上报区人社局。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区人社局对各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镇(街道)组织村(社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每月836元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地址及服务电话见附件3。
监督电话:0537-5661638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