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泗水县公开招聘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岗位: 13个镇街共计1440个公益性岗位(见附件1),相应岗位计划数根据招聘空岗情况统筹调剂使用。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
4.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等群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12日
(二)报名地点:泗水县各村(社区)。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社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济宁市泗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济宁市泗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贴照片、本人签字、村(社区)盖章签字)、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复印件,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
(四)民主评议。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五)审核公示。村(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镇(街道)负责对村(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包括资格复核、人员面审等。
(六)审批反馈。11月18日前,各镇(街道)将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上报县人社局。按照城乡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县人社局对各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七)岗前培训。主管部门、村(社区)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岗前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可根据岗位需要,开展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维权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卫生防疫等专项知识学习,增强在岗人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
(八)安排上岗。培训结束后,村(社区)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补贴标准按照“80%基本补贴+20%绩效补贴”发放,绩效补贴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岗位补贴不超过800元/月,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各用人单位根据各类村(社区)公益性岗位考核办法,每月考核一次,对没有足额完成劳务数量的、未达到劳务标准的、劳务出勤不够的、出工不出力的等,按一定比例扣发绩效补贴。
每人每年购买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泗水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7-4229519
泗水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