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邹城市教育系统年度引才计划,决定开展邹城市急需紧缺青年人才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范围
(一)招聘数量
39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及2021-2022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7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个人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9:00-3月10日16:00(以邮箱收到信件时间为准)。
报名人员将《邹城市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邹城市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放在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zcsjszk@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邮件只需发送一次,请勿重复发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邮件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
2.资格初审
引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并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进行回复,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电子邮件往来。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
地点: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明心扬帆就业广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广场)
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2023年7月31日)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2023年7月31日)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承诺书,承诺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丧失聘用资格);(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谈结果、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此次引才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col/col26494/)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15589771506
引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8:00
附件1:邹城市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邹城市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邹城市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