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规定,现将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查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一)时间安排
集中审查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递补审查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面试资格集中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二)审查地点
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南杨庄村村民委员会二楼(济宁市任城区任和路与琵琶山路交叉口西北,位置图例附后)
(三)审查内容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面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5、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
6、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辞职的,提供辞职材料)。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具有5年以上任城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1、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
12、岗位条件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2月21日为截止日期。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请按照上述顺序排列,资格审查部门留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准时到达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如放弃资格审查,请于2023年4月19日中午12点前发送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的《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声明》(附件2)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rcsygl@126.com,并拨打电话0537-5661307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3、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资格审查部门(单位)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四、其他问题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执行。
附件1.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综合类).xls
3.审查地点位置图例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