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根据曲阜市事业单位(教育类)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0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要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177名(其中备案制幼儿教师175名)。现将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和教师资格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4月24日前取得。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上述人员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2023年4月24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符合《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电话:0537-6500178)。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曲阜市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济宁市统一报名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http://www.qufu.gov.cn)”的“部门导航”→“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招聘”专栏,点击“2023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生报名入口”。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4月26日16:00后,招聘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应聘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8日16:00
缴费标准: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简章岗位汇总表内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的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情况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身份证、《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的人员,须同时提交报考此学历的前一个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学士以上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以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上注明的院校及专业为准。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考察体检时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3年5月17日9:00—5月2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
笔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济宁市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招聘计划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制定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内容(不指定教材版本、年级);报考中职美术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幼儿体育教师岗位、幼儿艺术教师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还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范围及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见附件1);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试讲和专业技能成绩之和,其中试讲占60%,专业技能测试占4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生笔试、面试均参加且成绩有效,其考试总成绩方有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过程中,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选岗和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选择工作单位。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弃权。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聘用的中职教师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聘用的幼儿园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在曲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招聘工作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秉公办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要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教育类)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6509081
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教育类)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